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获悉,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通知已经发布,将于5月31日截止。
近日,从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获悉,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将于5月31日截止。
通知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启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企业材料审查工作,未申报企业请抓紧申报,已通过初审企业请寄送一份正式纸质文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目前《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已经发布三批,目前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共有25家。
根据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心情指数模块
digg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