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再发公告,就《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去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提升,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释放出将鼓励行业外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生产领域的信号,其中小米、乐视等公司不断曝出生产汽车的消息,而一些难以获得“准生证”的微型电动车企业也寄望进入国家“正规军团”。
不可否认,电动车准入规定的出台,打破了过去在纯电动乘用车领域必须由具备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才能涉足的限制,将引入更多非汽车生产商进入电动汽车行业,进一步加快行业发展步伐,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规定》中也要求,投资主体必须有三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投资项目必须满足“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与生产纲领、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等条件。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新进企业单独符合要求的凤毛麟角。
《规定》之所以设立“高门槛”,目的无非是为了防止一哄而上的现象出现,但这并不利于电动车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销量为74763辆,再创新高,增长3倍多,中国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新能源汽车市场。不过,业内普遍预计,2015年产销量达到50万辆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阶段性目标很难完成。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降低电动车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或者个人加入电动车制造领域,不是意味着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放开,而是给予优秀的潜在玩家更多机会。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尝试降低准入门槛,将重点放在事中和事后监管。当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完善之后,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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