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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中国违法卖车,你造么

2014-06-17 09:57:16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本文作者:张文利,中车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三包贯彻实施培训辅导项目组组长,主讲专家。据相关数据披露,来自中国市场的预订量已经近乎特斯拉2013年全球销售量...

本文作者:张文利,中车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三包贯彻实施培训辅导项目组组长,主讲专家。

据相关数据披露,来自中国市场的预订量已经近乎特斯拉2013年全球销售量的1/4。在这样的热度下,特斯拉中国区负责人透露,公司计划于2014年在中国的10到12个城市开设专卖店。预计完成销售5000台。如果一切顺利,Model S在中国的销量将在2015年将追上美国。

但是在今年4月14日完成首批订单交车后不久,就有23名特斯拉非京沪地区的车主,已委托起草的律师函寄往了特斯拉中国。律师函指称:特斯拉在客户不知情情况下,违背承诺擅自单方面改变交车顺序,未履行交车义务,构成“虚假承诺”,涉嫌对消费者欺诈。

特斯拉在中国的销售行为仅仅是不能够按时向客户交车这么简单的服务纠纷吗?

近日,经笔者在相关部门查询,特斯拉公司在国家质检总局并没有完成汽车三包备案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整车销售工作,其已经严重涉嫌违法了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相关条款。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条款,特斯拉汽车是属于家用汽车产品范畴的,如果在中国进行销售,是需要进行三包备案的。在此背景下其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

1、涉嫌违反汽车三包规定中的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者义务条款。

特斯拉作为生产者,其经营行为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照汽车三包第二章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这些条款是保护消费者选购汽车产品知情权和售后服务保障的最重要信息,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2、涉嫌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义务条款。

特斯拉在中国的销售公司涉嫌违法了汽车三包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四)三包凭证(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等的条款内容。这些内容是销售者在向消费者销售汽车产品的时候必须要告知和明示给消费者的法定义务条款。

3、涉嫌违反了汽车三包规定中第五章三包责任条款。

由于特斯拉没有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备案或在没有完成备案工作的情况下就已经向客户实施了销售行为(接受订单)和向部分客户实施了交车(完成销售),因此,特斯拉公司是不可能具备执行汽车三包规定中“三包责任”条款的能力的。

那么,特斯拉涉嫌违反了汽车三包规定相关条款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违反汽车三包规定处罚条款第八章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相关内容,特斯拉应该受到警告、责令改正,或处于1-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就特斯拉目前的违规销售行为至少应该受到国家质检部门警告,责令特斯拉停止销售,或处以几十万到数百万元不等的罚款(根据其实际交车数量)。

特斯拉作为举世瞩目的美国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其经营行为必须要符合中国的法规要求,因此其在“轰轰烈烈”的市场营销下构筑的“金色光环”也必须要在中国“法网”的笼罩下才能展示其诱人的光彩。

特斯拉的经营团队不应该仅仅看到的是中国的汽车市场能够为其带来的丰厚利润,更应该看到中国的汽车市场已经是逐渐走向成熟的法规化的市场。以往那种在少数人的眼里“人傻、钱多、速来”的情景将不会再现。

希望特斯拉不要忙于在中国抓“订单”,更应该为中国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想的周到一些、可靠一些、长久一些。

没有汽车三包,特斯拉就想在中国赚钱?醒醒吧!或许还来得及。(转载自12缸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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