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5日,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松正”)在长沙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天津松正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公交车系统服务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镍氢动力电池模组搭载在天津松正混合动力汽车(以下简称“HEV”)动力系统上的合作开发、市场推广、国家政策影响等事项达成《战略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合作内容
1、天津松正作为一家国内领先的公交车系统服务商,在进行HEV动力系统设计、开发、市场推广时,优先采购使用本公司产品;天津松正对产品的技术规格、品质、价格及产品交付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协议为准。
2、为了让天津松正的动力系统、本公司的电池获得市场竞争力,本公司同意在产品价格方面给予天津松正优惠政策,保证天津松正享有混合动力客车行业内最优价格,同时随着天津松正采购量的增加,本公司应不断推动电池价格下降,从而降低动力系统的整体成本下降,增加双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同时本公司确保在产品技术规格、产品交付方面优先满足天津松正需求。
二、采购数量
结合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天津松正将在未来三年内大力推广含有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公交车技术,力争占天津松正全部混合动力系统的50%以上,并承诺其中使用的电池全部釆用本公司的镍氢电池,并力争在三年内,实现采购本公司200000(贰拾万)支镍氢电池模组,具体执行按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产品回收
从天津松正HEV上更换下来的或存于其仓库的有回收价值的本公司废旧产品,优先由本公司进行回收,具体回收商业模式和定价机制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HEV及产品宣传
天津松正与本公司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HEV及产品宣传,共同影响各级政府决策层、投资者、使用者,积极推动中国HEV及其产品健康发展。
五、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但双方约定的共有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许可期限不受协议有效期的限制。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