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报道:4月2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同步下发。副省长史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推广城市落实好中央和省里政策,并在自主权限内主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覆盖面。省经信委主任徐一平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进行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汉增介绍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先友介绍了全省交通在城市公交、出租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工作。
史和平指出,做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是防治大气污染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各推广市要抓紧制定市级配套政策,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加快充换电设施规划和建设,健全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对各推广城市指导支持和监督考核,以公交客车、公务车、邮政等专用车辆以及出租汽车为突破口,加大政府引导推动力度,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目前,全省在线运行的新能源汽车有800多辆。2013年底,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六市入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2013年至2015年六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15135辆,今年计划推广5321辆,其中新能源公交、出租车2130辆。
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就充换电设施规划、财政补贴、用电价格支持、运营模式创新、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汽车研发生产等提出一揽子扶持政策。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各地选择1-2家规模较大、管理先进的公交企业和出租车企业,作为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推广应用实施主体,并选定1-2条公交线路开展示范运营;督促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并结合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认真组织编制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线路方案,优先选择首末站场地较宽裕、可进行充换电设施改造、公交车运行周期与纯电动公交车续航里程相吻合的线路,作为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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