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下午,第14届11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广州市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计划至2015年,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1万辆。
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1000辆,公务用车2000辆,环卫、邮政、物流等专用车1000辆,私人领域4000辆。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周青峰介绍,目前广州推广新能源车最大的困难在于充电基础设施的严重不足,而10000辆新能源车需要匹配约9900个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目前正在制定中,争取尽快出台”。
对于公务车2000辆的推广任务,周青峰表示并不意味着新增公务用车,而是会结合每年公车更新淘汰的情况,购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车,逐步完成推广。
周青峰同时表示,对占据总数4成的私人领域用车推广没有压力,“首先购买新能源车能获得国家补贴,而且申领车牌也没有限制。我们现在还在考虑让‘桩随车走’,就像美国的特斯拉公司,把整条高速路都建有充电桩,车主完全不用担心充电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特意提出了政府与市场定位明确、责权利明晰、市场开放等工作原则,也就意味着新能源车的推广将与市场结合起来。
对此,周青峰表示,政府管规划和政策制定,而在其他方面存在多种引入市场的方式,比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这块在未来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风险投资亮点,据我所知,不少市场投资主体已经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希望能够进入这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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