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报道:日前,河北省城市客运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城市公交行业推进新能源或清洁燃料汽车应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16年底,全省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比例达到55%以上。
《方案》明确,2014年,邯郸、唐山两市将开展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试点工作。2014年底,淘汰全省城市公交行业所有黄标公交车。各设区市市区新购置公交车辆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车辆达100%。到2016年底,全省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占公交车辆比例达到55%以上,其中: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保定市市区达75%以上;其他设区市市区达55%以上,县级城市不得低于25%。
据悉,我省将大力推进绿色行动计划,在新购置公交车辆时优先购置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11个设区市市区严禁购买汽、柴油公交车。加快推进承德天然气加气站、邯郸市充电站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电动车试点运营。2014年邯郸、唐山两市完成纯电动公交车运营试点工作,并根据试运营情况逐步扩大运营范围。力争2015年在全省除秦皇岛市外其他设区市(含辛集、定州)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努力解决加气站、充电站等问题。加强气源调配,加快建设充(换)电站,尽快形成网络。
按照《方案》制定的年度推进计划,2014年,我省将淘汰3281辆黄标公交车,同时购置相应数量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邯郸市将纯电动公交车辆运营试点范围,由目前的20辆,扩大到200辆。
2015年增加运力1500辆,全部采用以天然气动力为主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力争以天然气动力为主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占全部公交车辆比例达到50%以上。扩大纯电动公交车辆试点范围,由邯郸、唐山两市扩大到石家庄、张家口、沧州、廊坊。
2016年购置以天然气动力为主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2000辆,其中,县级更新1000辆,全省新增运力1000辆。最终实现以天然气动力为主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公交车辆占全部公交车辆比例达到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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