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长莫尼兹22日称,在菲斯科汽车债务竞拍案中成功的中国竞拍者,不论是李泽楷控股的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还是万向集团,将必须继续在美研发、制造车辆。
就电动车制造商菲斯科汽车收购一案,美国能源部长欧内斯特·莫尼兹22日发表声明称,在菲斯科汽车的债务竞拍案中成功的中国竞拍者,不论是李泽楷控股的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Hybrid Tech Holdings LLC)还是万向集团,将必须继续在美研发、制造车辆。
美国能源部长欧内斯特·莫尼兹
据美国彭博社1月22日报道,莫尼兹(Ernest Moniz)说,“我并不是要选择一个竞拍成功者。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当然是债务问题。另外,我们有技术转让限制,因此不论谁成功竞拍,我们都要求必须在美国进行车辆设计、制造。这对我们很重要。”
2012款菲斯科卡玛
2013年菲斯科汽车在耗尽1.92亿美元后,无力支付能源部5.29亿美元的低息贷款,在11月申请破产保护。随后,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出资2500万美元收购其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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