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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热议的低速电动车新国标到底讲了什么?

2017-01-06 18:49:09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工作组三次会议主要内容。

一方的声音是“低速电动车已经占据中国农村和小城市,它们更有可能推动中国驶向电力驱动的未来。”另一方的声音是“低速电动车没有技术含量,安全性低,应该不留余地的扼杀。”这两方的声音在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交锋,但如今“紧箍咒”似乎来的更猛烈一些。回溯了2016年已经召开的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作组三次会议,来看看这个“紧箍咒”的内容。

行业热议的低速电动车新国标到底讲了什么?

目前,《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工作组已经举行了三次会议,。筹建及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确定了该标准制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满足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需要;二是保证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安全性不降低;三是体现四轮低速电动车特有的技术特性。此次会议也制订了标准的大致框架和相关技术要求,以供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和明确。

12月27日,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低速电动车被明确定义为“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时速方面,最高速设定在40-70公里,超过70公里自动报警;续驶里程方面,40公里等速法测试,续驶里程大于90公里,综合工况法续驶里程应大于60公里,0到40公里加速不高于10秒;结构设计方面则明确为4座及以下车型。

12月30日,标准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并明确低速电动车搭载动力电池锂电池,拒绝铅酸电池作为低速电动车动力源;车身尺寸,明确上限为长:3.5米,宽:1.5米;正面碰撞测试为40Km/h等。

目前被热议的内容集中在:一、分类,将低速电动车纳入汽车还是新类别;二、电池,应不应该允许铅酸作为低速电动车的动力电池之一;三、安全管理是重新制定还是等同于现有乘用车;四、车身尺寸应该如何限定更合理;五、碰撞测试的强度的标准如何限定等,分类和电池是目前大范围热议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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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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