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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2016-10-17 11:57:14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近日,记者从珠海市发改委获悉,珠海市发布《珠海市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近日,记者从珠海市发改委获悉,珠海市发布《珠海市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规定补助对象为充换电设施补助对象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投资费用的实际出 资人(下称“建设单位”)。个人充换电设施如为新能源汽车生产 企业随车赠送的,不再给予补助。以下是政策原文:

珠海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个人):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含个人, 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填写好《细则》附表 2:《珠海市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设施补助资金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属于个人的正楷签名),于2016 年10月24日前报送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市发改局)。建设单位应同时按《细则》第五部分“补助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赴现场预 验收时完整提供。

二、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补助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细则》附表 2 收齐汇总, 加盖区发改局公章以确认、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此项工作,将其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局。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专人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赴现场预验收时负责协调并落实。

三、我市聘请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将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进行资料审核并进行验收,资料审核和验收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0日,验收要求如下:

(一)现场预检测验收

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和建设单位于11月10日前完成现场预 验收并完成预验收报告,现场预验收时间由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和建设单位自行协商。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对建设单位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建设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工作,提供完整的支持或证明材料,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预验收准备材料

(1)建设单位应提供按《细则》第五部分“补助资金申请 及拨付程序”准备的完整、真实的资料。

(2)充电站:整个充电站的规格图、供电变压器的规格书及规格图、配电柜的规格书和说明书、监控系统的规格图、土建规格图、整个充电站的配电规格图等。

(3)充电桩:充电桩的说明书、原理图、规格书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的检测报告、充电桩的配电规格图等。

(三)整改指导和整改工作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对建设单位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建设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实施整改工作,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和建设单位于 11 月 20 日前完成现 场整改工作并完成预验收报告。

(四)检测验收评审会议 现场预检测验收及整改工作完成后,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珠海供电局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于 11 月中下旬(暂定为 21 日)召开验收评审会议,确认该建设单位是否验收通过。检验合格后由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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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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