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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须为“京人京车”

2016-10-09 09:39:24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北京网约车新政正式征求意见,对于车辆和人员有了明确限制,须为京人京车。网约车车辆应符合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须是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网约车驾驶员应符合网约车驾驶员资质条件。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

此前,上海出台网约车征求意见稿,要求增设了以下条件:一是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二是网络服务平台应接入上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平台。三是在上海市有注册车辆和驾驶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四是应投保成年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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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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