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的征求意见内容中,其中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标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在其列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从此拥有合法化的身份。
关于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ballot.sacinfo.org.cn:8080/stdpub/index?bId=161,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2016年4月14日
准名称 | 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
标准性质 | |
标准状态 | |
ICS分类号 | 43.080.01 |
项目周期 | 24个月 |
公示日期 | 2016-04-14 |
截止日期 | 2016-04-30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上报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范围和主要 |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 |
国内外情况 | 我国还没有该方面的标准,在ISO也没有类似的标准。 |
备注 | 电动车辆分委会委员总数51人/参与投票人数51人/赞成票数51票 落实领导专题会议精神, 开展低速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工作。 |
同时,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中除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以外,有关电动汽车的国家标准项目还有,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能源互联网与电动汽车互动规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电磁暴露限值与测试方法、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和无线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特殊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管理系统间数据交换等。如有相关意见,亦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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