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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04-13 12:58:33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上海市获悉,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日,从上海市获悉,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只有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备案车型信息库的纯电动货运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才有资格进入上海市。据了解,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先期向纯电动货运车发放3000多张《货运汽车通行证》,凭借通行证才可以在市区内除标有“禁止货运车通行”等标志的地方自由通行。以下是《通知》原文,政策通为你提供!

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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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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