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网上提交材料并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对有关企业补充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确认。
近日,从工信部获悉,为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网上提交材料并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对有关企业补充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确认。现摘录如下: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月7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传真:010-66013708;电子邮箱:chencm@miit.gov.cn)。
附件: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省市 |
1 | 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2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 |
3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 |
4 | 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5 | 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 |
6 | 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 |
7 | 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启东市 |
注:因动力蓄电池系统标准2015年新发布且要求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暂不公布系统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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