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浦东新能源车推广新政出台

2015-10-24 16:08:27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浦东新闻办昨日公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新办法: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可享受1万/辆的区政府补贴,新增公共领域消费者购车补贴1.5万/辆,对符合条件的充电桩也给予补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

浦东新闻办昨日公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新办法: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可享受1万/辆的区政府补贴,新增公共领域消费者购车补贴1.5万/辆,对符合条件的充电桩也给予补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内的购车者均可获补;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企业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此前已经享受过浦东区补贴的个人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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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1、目前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乘用车,仅有一辆车可享受补贴政策;已享受过上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该补贴政策)。

  2、从事环卫、物流、旅游、通勤、出租和租赁等行业且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3、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且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服务运营企业。

二、补贴范围及要求

  【一】补贴范围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符合条件企业承建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

  【二】补贴要求

  1、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2、须在浦东新区辖区内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且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运行监测平台,按充电桩功率大小给予补贴。

  3、须承租方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三、补贴标准

  1、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1万元/辆;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公共领域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1.5万元/辆。

  2、对符合条件的交流充电桩,按800元/千瓦给予补贴,单个桩补贴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直流充电桩,按1200元/千瓦给予补贴,单个桩补贴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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