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广州:电动汽车充电桩须按18%的比例配建

2015-07-20 09:37:42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在广州,与星罗棋布的加油站相比,充电桩的数量远远落后。伴随着新能源汽车成倍数增长,充电汽车、充电桩的增加速度却与当初的目标相差甚远,如果按照广州既定的环保节能推广目标,今年下半年每天需要有46个新充...

数说充电桩

广州市规划购车比例:30%

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适度超前建设自用、专用、公用等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花都区、增城开发区、南沙新区、大学城(包括驻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科学城、金融城、中新知识城等区域优先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广州规划充电桩配置比例:18%

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和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

广州规划停车位比例:10%

公共机构及具备条件的企业内部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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