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广州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出台 最高可补11.7万元

2014-12-09 11:48:37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12月8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中央补贴标准呈逐年微降趋势,广州地方财政补贴不退坡。广州市民今明两年内新购新...

12月8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中央补贴标准呈逐年微降趋势,广州地方财政补贴不退坡。广州市民今明两年内新购新能源小汽车,只要车价在8万元至15万元之间,最高可补6.65万元;车价在15万元至25万元之间,最高可补9.75万元;车价在25万元以上,最高可补11.7万元。

补贴标准与国家持平

《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购置补贴按照地方与中央补贴1∶1,且不退坡的原则实施。同时,为防止对个别低价车型过度补贴的情况,办法对乘用车明确了车价60%的补贴上限。

此次《办法》公布了详细的补贴标准。2014年购车,车价在8万元至15万元之间,最高可补贴6.825万元;车价在15万元至25万元之间,最高可补9.79万元;车价在25万元以上,最高可补11.7万元。2015年购车,三档车价的最高补贴标准分别是6.65万元、9.5万元、11.4万元。对比可见,2014年购车比2015年可多得两三千元补贴。这一差别是因为国家补贴每年在减少。

新能源车办证上牌走“绿色通道”

《办法》提出系列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措施:需要办理新能源中小客车车辆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申领中小客车指标,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单位及个人持购置税免税证明等材料,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新能源汽车车辆注册登记;因环境污染需实行机动车限行时,新能源汽车上路不受限行约束;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上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牌照,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新建楼盘充电桩停车位不得低于18%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优惠等措施逐渐完善情况下,未来几年拼的将是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办法》,新建楼盘要按照不低于18%停车位建新能源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鼓励在花都区、增城开发区、南沙新区、大学城(包括驻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科学城、金融城、中新知识城等区域优先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同时,广州鼓励具备完善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充电桩/机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并允许采用收取“电费+服务费”的模式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承诺设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络,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启动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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