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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封杀电动车听证会:快打起来了

2014-11-03 09:53:48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因拟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采取“禁售”、“禁行”等严厉措施而备受关注。昨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就该《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实到的16名听证代...

听证情况

  ●听证会代表:

18人实到16人,其中来自销售行业及行业协会代表5人、市民代表8人(其中2人缺席)、专家代表3人。此外还有一名市人大代表和一名市政协委员。

所持意见:10人对“禁售”表示支持、6人表示反对、2人持中立态度

  ●旁听人员:10人实到9人

所持意见:两名发表意见者均表示反对“禁售”

(注:昨天的听证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叶雪文和市政协委员刘岩以及广州市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市经贸委、市交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交警部门统计的“五类车”影响

年份 受影响死亡人数 受影响交通事故起数 占全市交通事故比例

2011年 1475 55.3% 447

2012年 1433 58.3% 458

2013年 1605 63.6% 458

温馨提醒:听证会的文字记录将在5天内向社会公布。

反禁方:行人不也乱穿马路吗?难道也要禁止行人上路?

反禁代表陈述的主要理由是“禁售”没有科学依据,不合法、不合理,“对生产企业和市场,及部分有需求的市民和行业影响非常大”等。

  国家允许广州却禁售 值得商榷

来自天河区天平某自行车商店的代表何照海认为“禁售”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

“国家允许生产电动车销售使用,法律规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禁销违反了市场法治,侵犯销售商的营业自由。”他感慨道:“电动自行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能满足低层市民的出行需要,为什么市民买一台新能源车每台补贴12万元,电动车就差两个轮子,差别要那么大呢?”

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马助森也反对“禁售”,他认为:“电动自行车为普通百姓接驳公交地铁、快递运输业等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电动自行车体积小、不造成尾气污染,是机动交通非常有益补充。从法律意义来说,电动自行车是经过法律部门批准进行生产销售的合法商品,因此广州禁售值得商榷。”

他建议延缓“禁售”决定,对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最大的是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三轮车,因此对“五类车”的整治应该差异化、分步骤。

来自广州市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王继红提出,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混装、超速、无牌、假牌等现象,但这都是管理的问题,可以实行一人一车一险,保护用车和受害人利益,“现在许多人提出的禁止限制理由,都是由于不当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现象导致的,依此打击,没有依据。”

先禁止行驶再来禁出售已本末倒置

市民代表肖劲导在发言中也对《条例》提出质疑。

他说,禁止上路和销售的先后顺序不合理。“8年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现在才来禁止销售,这是否本末倒置了?对于任何一项需要淘汰的工具,首先是停产,然后停止销售,最后才禁用,否则,你既然不允许用,还干嘛要生产?干嘛还销售?销售了禁止使用,消费者损失谁赔偿?”

他表示,据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车还有30万辆,说明广州市民离不开电动车。假如要禁,公共交通、社区交通还没发展起来就禁止销售和上路,那么市民如何出行?现在的禁行是否应该在禁售之后有一定的缓冲期?因此建议先禁售后禁行。如果我们现在开始禁售电动自行车,那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要在禁止销售的几年之后。

  为何不给电动自行车一条专用道

谈起电动自行车,许多人咬牙切齿痛恨,理由是横冲直撞,不守交通规则。肖劲导反问:“那行人不也乱穿马路?难道我们也禁止行人上路吗?机动车辆说电动自行车抢机动车辆的车道,行人说电动自行车抢人行道,但是我们给了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一条生命之道了吗?没有!”

有代表认为,电动自行车是环保型交通工具,符合国家国际理念,目前,城市灰霾严重,其中一个凶手就是燃油汽车的尾气所致,他反问:“我们为何要舍弃环保的电动自行车,而全力保护作为灰霾多面手之一的燃油汽车呢?”

而代表陈庆东也指出,车是工具没有罪,主要症结在管理车子的人和驾驶车的人。需要加强宣传,提醒驾驶者保证行人的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事故,同时打击非法改装,综合管理好“五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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