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因拟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采取“禁售”、“禁行”等严厉措施而备受关注。昨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就该《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实到的16名听证代表和9名旁听代表就“禁售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可行”展开激烈讨论。
现场有销售商面临“禁售”带来的切身利益受损,旗帜鲜明提出反对;有市民代表因家属被电动自行车撞倒死亡,哽咽泪流,痛心疾首赞成“禁行”;有的则现身说法,希望不要一纸禁令,而应分区域、分人群合理安排好各方需求。“草案《条例》还需继续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层层论证,进行修改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但这也并非最终的定稿。”昨日,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痛陈“五类车”的危害及严禁必要性:
每年夺走400多生命 “人的安全最重要”
昨日,听证陈述人、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周远帆率先陈述了“禁售”、“禁行”的理由。
周远帆给了一串数据说明“五类车”对目前市内交通所造成的影响。他说,近年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呈快速增长的态势,据统计,2011年—2013年,广州市共查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78.7万多辆,其中摩托车约45.2万辆、残疾车9951辆、人力三轮车约3.4万辆、电动车28.8万多辆。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即车辆的排量、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关键参数超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非法加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秩序和安全。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在10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广州拥有7000多平方公里区域,超过1600万的常住人口。要想在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满足市民出行需要,还是要靠发展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希望各方面理解我们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周远帆说。
“公交优先的发展理念,已经收到很大效果。”主持会议间隙,周远帆还继续抛出观点。据市交通规划所统计,公共交通的分担率从2008年的57.7%上升到现在的62%。而实施了限摩、“禁电”等措施后,据统计,2011、2012、2013年这三年的交通伤亡率,同比分别下降了8.6%、4.4%、1.1%。
“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在机动车保有量增加的情况下,死亡数是下降的,政府的措施是非常成功。但通过分析近三年的情况,交通管理仍然严峻,‘五类车’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是上升的,2011—2013年,全市受‘五类车’影响的交通事故例数分别是1475、1433、1605起,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额的55.3%、58.3%、63.6%。
而受此影响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居高不下,分别是2011年的447人、2012年458人和2013年458人,今年1—9月死亡数则是396人。“人的安全最重要,其他事故下降,就这‘五类车’事故在上升。”周远帆无奈地表示,在管理方面,公安、交警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源头没有搞好,管理就走进了怪圈,2011年到现在共查扣了105.9万辆‘五类车’,交警也作出大量工作、作出牺牲。”他透露说,在执法过程中,已有508名民警在查扣“五类车”中受伤。
当然,在陈述上述意见的过程中,周远帆也表达了希望平衡各方意见,争取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最大公约数的想法。他坦言,对大家提出的意见,会认真地进行研究。对于在公共交通覆盖不到的地方,怎么解决市民的出行问题,“的确是要面对,也是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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