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七部委联合发文下任务 京津冀新能源汽车推广有目标

2014-10-22 10:59:11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七部委今日联合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到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京津冀三省市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直辖市/省、市/区、县建立多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方案实施。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将充电站建设和充电桩群建设与城市规划(尤其是新城及开发区规划)相结合,做好落地规划和选址工作,为新能源汽车创造安全、便捷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撑。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立高效安全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数据采集和处理、远程监控、考核评价信息等智能信息服务系统。

(三)创新商业模式突出统筹各环节资源,创新公共服务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包括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全链条租赁;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支持开展油电差价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机制;引入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进行部分领域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

(四)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京津冀地区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研发、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继续推行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基于行业运行特征的综合车辆更新、电池购买更换(或租赁)费用补贴、行业车辆运营费用、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扶持政策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尽快落实配套资金补贴。重点解决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机制等问题,从交通管理政策、车辆运营政策、用电政策、金融财政政策、行政政策及环保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制定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优惠政策。营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和商业化推广应用的有利政策环境条件,破解制约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进程的政策瓶颈,力推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应用步入“快车道”。同时加强推广应用效果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为京津冀新能源汽车推广长期规划积累政策制定依据。

(六)推动京津冀新能源汽车联合采购坚持开放原则,公开招标采购符合环保达标公告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试点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车辆集中采购模式,以市场驱动引导企业技术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进程,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七)加强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监督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为用户提供性能可靠的产品,做好产品质量自检工作。在此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

(八)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公交广告、各类展会等活动,普及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相关知识,宣传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工作目标,突出典型和推广成效,大力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舆论氛围。(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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