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9月16日,交通部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新能源汽车对城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达到20%。《意见稿》提出,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或购买约束政策。
《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达到5万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和电子版)反馈交通运输部运输司。
联系人:郑宇,邮箱:ysskyc@mot.gov.cn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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