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小型电动车地方行业标准日前在山东省问世。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层面应当制定带有强制性的标准和管理依据,解决小型电动车的安全性和路权等问题,规范产业发展。
“代步车”阴影催生首份“行标”
在我国部分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售价在2.5万元-5万元、用蓄电池提供动力的“小汽车”,受到许多中低收入家庭的青睐。以山东省为例,今年1-5月份小型电动车产销同比增长47%,远远超过传统汽车10%的增速。
但与高速增长的保有量相伴生的是,小型电动车一直饱受争议:
一方面,小型电动车鱼目混杂、质量良莠不齐。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魏学勤介绍,目前山东有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100多家,年产量接近20万辆,但真正具备良好生产条件的车企只有十几家。由于缺乏生产标准和依据,一些粗制滥造的小型电动车流入市场。
另一方面,小型电动车无法挂牌,政府部门监管乏力。记者在山东省多地看到,一些小型电动车打着“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幌子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停放等问题比比皆是,引发许多车主和行人不满。它们一没牌照、二没驾照,扣分、罚款都不管用。
山东省交警等部门5月下旬出台规定严查各种“代步车”违规上路行为,乱象才有所收敛。但在小城镇和农村,小型电动车违规上路的现象依然普遍。
在这样的背景下,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12日发布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这是我国首份小型电动汽车技术指导标准。魏学勤说,目前国家在小型电动车领域的监管还属于空白,山东省率先设立地方行业标准,将使小型电动车企业的生产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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