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山东省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以老年代步车为代表的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山东省交警总队对外表示。
5月20日,山东省经信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了“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由于山东省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具有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对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此信息一经发出,迅速引起了低速电动车界的极大关注。据了解,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大多是以低速电动车的形式存在。而低速电动车又未能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于叫停范围内。
山东样本折腰
山东省低速电动多年前就已开始生产、销售、上路,且拥有一定保有量,这突如其来的禁令可谓严厉。据山东省交警总队介绍,因低速电动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就曝光了山东地区一批以观光车、老年代步车名义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扰乱了交通秩序,其中严重的还引发了惨烈事故。节目播出后,公安部交管局对山东公安厅交警大队发出督办令,要求整治非法低速电动车。
除了不能挂牌、不得上路外,在生产、销售环节也将一禁到底,违者将被严惩。据了解,此次整治,各级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拼组装、销售、营运、上路行驶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并从生产、销售、上路环节进行全面整治。禁止非法生产,停止非法销售。“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禁止固然有道理,但是对符合市场需求、安全标准和技术方向的产品,我们还应当给一条生路。”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刚说,“近年来,山东小型电动汽车产业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都在快速提升。”
刘刚表示,在市场上,确实有很多低速电动车属于粗制滥造,通俗点来说就是将三轮车装进汽车壳子,任由这类车辆上路行驶,不仅是对驾驶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不负责,理应禁止和处罚。但并非所有的低速电动车都存在安全隐患,有一些具备汽车四大生产工艺的企业应给予放开和支持。
记者在山东时风、唐骏、富路机车等企业采访时发现,这些企业生产的低速电动车虽然也属于“代步车”范畴,但是从生产工艺、安全性能等方面都符合国家对电动汽车的标准,部分产品甚至出口到欧美国家。只不过,由于这些车企并不在我国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他们生产的低速电动车无法挂牌上路,大多数只能打着“代步车”的旗号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据山东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此次整治行动具体的执行办法还未出台。对于在山东淄博、德州等五个城市试点挂牌的低速电动车在不在整治范围内也没有详细说明。同时,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骨干企业能否以此为契机,酝酿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自律,为争取获得合法身份的关键也还未知。
“一刀切”非明智之举
“必须承认,现在确实存在低速电动车乱象,也隐藏着一些安全隐患。但如今低速电动车已大量存在,不少市民有需求。如果上来就通过‘开罚’的方式整治低速电动车乱象,很难获得市民的支持和理解,也有可能发生‘有令不止’的情况。”刘刚说。
其实早在几年前,山东省就曾出台过一些管理规则,为低速电动车正名。据山东省经信委郑姓人士介绍,2012年山东省政府下发52号文件,部署淄博、济宁、潍坊、聊城、德州5市38县自行开展试点,各试点市县自行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但由于政策不配套,致使52号文件提出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登记上牌和行驶监管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如今,低速电动车面对巨大的保有量以及市场需求,山东省政府对低速电动车全面叫停并非明智之举,甚至有些不合乎情理。”中国工程院某院士说,“以山东某企业生产的一款低速电动汽车为例,这家企业自己生产的车不能正常挂牌、不能拿补贴。但浙江一家汽车企业利用他们的技术生产的同型低速电动汽车,却能正常挂牌上路,并且享受国家补贴。一对‘双胞胎’兄弟,命运却截然不同,这已经不是产品质量的问题,而是国家有关政策的问题。根据我国现有的规定,不在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企业,生产的汽车得不到承认,这也造成了我国大量合乎规定的低速汽车没法挂牌,打政策擦边球,让地方政府部门没法监管。”
古语有“堵水不如疏水”之说。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魏学勤对记者表示,要正确引导老年代步车市场,还是要通过合理规范和引导,尤其是在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层面出台相应的办法。对厂家制定生产规则,让生产进入规范化的章程中,这才是治理低速电动车行业源头的第一步。
据记者了解,5月5日,由政府官员、两院院士、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组成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大会,明确要制定低速电动车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意见。6日,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青岛提出:“探索开展经济型低速电动车试点”。广东、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南等省也在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而低速电动车发展最为快速的山东的做法,实在令业界不解。
据山东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此次整治行动具体的执行办法还未出台。对于在山东淄博、德州等五个城市试点挂牌的低速电动车在不在整治范围内也没有详细说明。同时,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骨干企业能否以此为契机,酝酿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自律,为争取获得合法身份的关键也还未知。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