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报道,19日上午,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事项。
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从今年起,西安将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以购买纯电动汽车为例,每辆车的国家补贴在3.325万元到5.7万元不等,加上西安市的配套补助,购买人最高可获11.4万元补助。
另外,今后两年,西安新增出租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车辆不低于1000辆;在公务车中也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加快充电站和维修服务网点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西安作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之一,制定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非常必要。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针对推广目标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落实细则,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完善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步伐,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
根据此前消息,西安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委、发改委等多部门编制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公务车、专用车、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示范应用,同时启动配套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生产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集群。
通过示范推广,西安力争到2015年末,推广新能源汽车累计达11000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达100亿元,每年节约燃油约3.9万吨,减少一氧化碳、碳氢、氮氧化合物排放16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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