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产品适销对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

2014-03-11 09:18:23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简况第一个情况是我国有生产资质的大型企业的做法。他们以全面开发纯电动、轻混、强混、插电式为荣;以政府补贴的高低作为上市品种的选择依据,而不考虑开发面向中国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简况

第一个情况是我国有生产资质的大型企业的做法。他们以全面开发纯电动、轻混、强混、插电式为“荣”;以政府补贴的高低作为上市品种的选择依据,而不考虑开发面向中国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根据当前中国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去开发价格较低的电动汽车,只将目光盯向政府买单,搞“高水平”、高利润、打不开市场的产品。他们对于怎样实现产业化心中没数,对于向无补贴过渡的态度是得过且过。

第二个情况是没有生产资质的民营企业的做法。他们生产政府不给补贴而广大消费者需求的微型低速电动汽车,2013年全国产量已经超过20万辆,而且供不应求。据了解,仅山东省就占总产量的80%。这种车价格与我国广大群众的消费水平相吻合,适合大量二三线城市和城镇化人口的出行需求,既可以用铅酸电池,也可以用锂离子电池。这种车电池用量少、车身轻,节能省钱,可接220伏的家用电源,或在居民小区停车处设充电桩,利用变压器夜间的低负荷充电,既方便又可替电网“填谷”。这种车正是我国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但我国发展小型低速短程轿车阻力不小,连不少部委领导、政府官员都极力反对。曾有领导认为,清华大学研制用铅酸电池的低速短程汽车,是“丢清华的脸”。更有领导声称,低速电动汽车是“老古董”、“垃圾技术”,是“被历史事实证明没有生命力的产品”,搞低速电动汽车是“浪费资金”,再做下去“要成为历史的罪人”。还有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让低速电动车在路上跑,地方政府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制定了“双80”标准,同时掐死了低速电动车的标准。

“低速电动车不安全”,实际上是一种谬论,问题的根本在于管理。遗憾的是,这些观念也存在于做传统汽车的人士中,有一位官方专家说:“发展电动汽车要作为一个战略性产业考虑,而不是简单地考虑把石油车替代下来,中国的趋势就是做高水平的电动汽车,山东搞的低速电动车不是我们战略性高技术的电动车标准。”此专家片面地追求“高”,孰不知“高”是由“低”发展而来的,离开“战术”谈“战略”一定会打败仗!

这些问题表面上是“重点发展什么车”之争,实际的根源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利害关系。此外这和部分官员的世界观也有关系。

二、目前不宜大做长程、高速纯电动车

当前我国动力电池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比能量欠高,二是一致性不够好,三是寿命不够长,四是价格比较贵,五是安全性有问题(影响安全性的因素很多)。

目前,锂离子电池比能量提高有限,估计到2020年有可能比现在提高一倍,达到250Wh/kg,但不能指望达到汽油的能量水平。另外电池比能量越高,安全性问题越突出。未来“理想”电池出现后有可能不用油,但在过渡时期内如何用好电池,发展电动汽车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长程、高速纯电动车的弱点,是在现有的电池比能量下,合理的设计里程仅约150公里,如果要设计行驶200~300公里的车,则需要多加电池。电池多了,车辆就重,耗能增加,价格也贵,市场就小。若电池和纯电动车价格高,长期很难离开补贴。

此外,追求长行程,电池常处于满充全放的状态,电池性能衰退很快,电池如果与车辆不能同等寿命,后续的电池谁来补贴?这都是问题。另外,地方政府大量圈地搞充电站、换电站,费钱多且效率低。电池量大,散热就困难,从而加重了安全问题的解决难度。现在高档纯电动汽车浪费能源、销路不畅的例子很多。如某国产品牌电动汽车,电池重量将近700公斤,每百公里耗电19.5度,车价36万元。

再看特斯拉豪华跑车,其电池量大,价格高,安全性也有问题。从去年10月1日到今年2月14日,已烧了5辆车。它的车架相当高,耗电量100公里在15~18千瓦时(kWh),部分车型数据具体见表1:

产品适销对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

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炭提供了我国80%的电力消费。从上表可以看出,这些车百公里电耗相当于标准煤5.5~6.5公斤,排放二氧化碳的量相当于7.5~9升油。另外,它的氧化硫(SOX)、氧化氮(NOX)排放得更多。从某种意义上讲,大气污染只是搬了个地方,从煤厂搬到电厂去了。因此,大型、豪华汽车基本上没有节能减排的效果。特斯拉最近也宣布,将要开放“普及型”的电动汽车。现在我国基本由政府买单,或高额补贴、送牌照,很难看出这类车的市场化机制和市场化前景。

三、发展微小型电动汽车是国际潮流

欧洲、美国、日本近些年先后发布了小型电动车法规。这些地区和国家的电动汽车发展很快,改革也很及时。虽然中国的小型电动车外销符合外国法规,但在国内却惹得“地方政府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下介绍一下欧洲、美国、日本的小型电动车相关法规要求。

1、欧洲

欧洲小型电动车主要是两种规格,一种是L6e轻型四轮机动车,一种是L7e重型四轮机动车,法规的具体要求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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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

美国交通部(DOT)制定了低速电动车法规(FMVSS500),具体规定如表3所示。

3、日本

日本从去年1月31日开始实施《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以推动低碳交通系统建设。所谓的超小型交通工具定义为:以轻型汽车类别为基础,新增的一种更小的车型类别,有三轮及四轮车的区别,具体的法规要求参见表4。丰田、本田、日产等都发布了他们的车型。

产品适销对路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

四、马凯副总理最近的重要指示让业界燃起新希望

今年年初马凯副总理在南方考察时讲到:“发展新能源汽车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效调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完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发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最后这句话很具体,也很关键,即要积极开发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面向广大消费者,产品要适销对路,这是市场化的关键。我们且看政府部委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1、如何贯彻落实“积极开发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政府部委要尽快制定适销对路产品的法规,主要是“微小型、低速电动车的标准”;要放手地方政府和汽车企业依照法规生产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产品;要鼓励,而不是担心民营汽车企业依照法规与国资控股企业并驾齐驱;要让相关公务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要更新观念,改变立场,从而消除阻力;要完善交通法规给微型低速车上牌照。前面几项主要是发改委和工信部的职责,上牌照主要涉及公安部。

2、改革补贴政策,消除高补贴带来的问题

现在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是世界最高的,政府想靠高额补贴形成市场,结果适得其反。高补贴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泯灭了企业的责任心,养成对补贴的依赖思想;二是影响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自主选择电动车发展方向;三是鼓励企业抬高车价,加大了向无补贴过渡的难度;四是耽搁了发展速度;五是人为造成社会不公,用纳税人的钱去支持少部分有钱人买车,这样下去也难以持久地补贴。所以,高补贴政策严重阻碍了市场化进程,必须加快改革。

3、关于改革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是明确所有汽车企业有义务生产电动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赚钱的同时,带来油料大量消耗、严重污染空气等负面影响。因此,各汽车企业有义务、有责任生产电动汽车,并且逐年提高电动汽车在本企业产品中的比例额度。要明确,义务和责任是不允许讨价还价的。

二是超额有奖,奖罚兼施。政府部门要提出进程表,规定节油率大于15%的电动车在各企业总产销量比例依照1%、2%……逐年增加,做到“超额有奖,以奖促产,缺额要罚,罚款充奖”。此外要贯彻“耗能少的车多奖”这一原则,促使企业自主谋划生产有销路、少耗能的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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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签:作者] 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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