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首都大气污染防治能源措施落实会议。国家能源局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大唐集团 4家能源企业签订了首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共涉及23个项目。这是继北京等6省区市大气治污“地方责任状”出炉之后,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开始在企业层面“落地”。
据了解,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个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国家能源局将累计落实5类127个重大项目,这些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企业申报其它项目,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从2012年年底开始,雾霾天气成为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的“常客”。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4 .6%,超标天数比例为65 .4%,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7%。
据悉,近期国家能源局将把细化《北京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方案》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相关任务及重大项目:一是增加天然气供应。建设陕京输气系统、大唐煤制气管道等13个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实施中石化燕山石化、天津石化,中石油华北石化、大港石化等4个炼厂质量升级工程。三是增加东部地区外来电力供应。在内蒙古、山西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坑口煤电基地,进一步扩大向北京输电规模,目前已落实8个项目。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张家口等风电基地建设,在北京市大型楼宇、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分布式能源,目前已落实10个项目。
此次签订的第一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涉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大唐集团负责的天然气、炼厂、火电、风电等23个重大项目。
国家能源局将建立对口联系北京及周边省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由有关司分别对口负责落实能源保障方案相关任务。同时,国家能源局对输电通道项目进行了规划安排,初步确定了锡盟—北京东—山东、蒙西—天津等输电通道项目,并对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进度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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