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继续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寄望节能环保产业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并明确提出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中国政府网8月11日消息,《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大力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空气动力车辆等。
《意见》还对政府部门采购新能源汽车做出了具体安排。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研究对硒鼓、墨盒、再生纸等再生产品以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措施。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有关新能源汽车的内容方面,《意见》还提出,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推动高效电动机产业加快发展,建设15—20个高效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关键材料、装备,以及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
《意见》的下发,是国务院近期第二次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表明积极推动的态度。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到2015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意见》还提出了近3年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产值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意见》明确了当前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二是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交通行动。三是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完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四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推动国际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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