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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公告坐实最大罚单,被罚近8亿元

2016-11-21 09:48:15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金龙汽车11月21日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龙)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理告知书》(工装函[2016]5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金龙汽车11月21日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龙)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理告知书》(工装函[2016]51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确认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5.19亿元。

根据相关法规,工信部将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处理:

一、责令苏州金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

二、暂停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

三、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金龙汽车表示,苏州金龙公司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起已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目前,苏州金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后,就《告知书》内容对苏州金龙公司 及公司的影响作出准确的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龙汽车公告称,经慎重考虑,苏州金龙公司拟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苏州金龙公司将按照工信部要求进行整改,以尽快恢复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同是21日,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提供借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苏州金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此前公告显示,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5.19亿元,并对其作出违规问题金额的50%即2.59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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