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欲解充电桩"建桩难题" 专家:落地不易
2016-09-14 10:08:33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条
2016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十一项要求,从而进一步推进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中国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想要真正解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问题难度还是比较大的,现在目前最大的难题就是“建桩难”,居民小区配套设施跟不上,电动汽车使用情况就会发展缓慢。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北京城六区,能找到的5000多根充电桩中,有近千根不能使用,而有一些充电桩每天都得排队,超负荷运转。
此次《通知》指出,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对此,贾新光表示,此次下发的通知是对完善充电桩基础设施有积极意义的,但是通知的内容在落实起来还是比较困难。
“许多小区是比较独立的,对于一些老的小区,推进《通知》的相关内容是不容易的,此前政府也推行过类似的内容,但是实际覆盖起来也是备受阻力。”贾新光说。
他还指出,现在许多小区停车位太少,居民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家用车和停车位的数量不对等,一般是谁先回去就先占车位。
“因为停车位的数量不够,所以对应的建桩的数量也会受到限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盖停车楼,国外许多土地比较紧张的地方都是选择盖停车楼来缓解停车位不够的现象。我们中国其实也应该推行这一措施,可以有效的解决停车难、建桩难的问题。这样电动汽车有地停,有地建桩,才能让百姓使用新能源汽车更加便利。”贾新光说。
《通知》中还明确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
这部分内容对新的居民区做了相应的规定,完善了新建居民区的设施建设。对此,贾新光表示,措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也希望这部分内容能够真正落实,不再将“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个口号,而是切实有效的落地,让百姓看见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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