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能源汽车

北京印发“十三五”节能降耗规划 2020年电动汽车推广将达40万辆

2016-08-23 00:28:22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到2020年,北京市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要达到40万辆左右,公交领域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70%。

第七章 有效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

把减缓气候变化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支撑,将适应气候变化作为检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努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气候智慧型示范城市。

一、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一)加强城市规划引领

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规划。把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纳入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科学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设施。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依托城市绿地、道路、河流及其它公共空间,科学规划城市通风廊道,疏通河湖水系脉络,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二)提高城市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调整优化供排水、交通、能源、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提升和改进城市建筑设计的气候风险防护标准。提高城市绿化的生态服务功能,利用生态系统适应方式防灾减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健全“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的城市防洪体系。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雨水吸纳、蓄渗和综合利用设施,狠抓集雨工程建设。到2020年,城市绿地林地实现日降水量100毫米不外排,城六区公共绿地使用再生水和雨水灌溉比例不低于50%。

(三)加强城市能源运行智慧管控

深入实施“智慧北京行动纲要”,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交通、城市公共照明及能源生产供应等领域推广智慧管理系统和解决方案,实现对城市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活动的精细化监测、智能化管控。加强能源利用与运行的智能调控,进一步完善供气、供电、供热调度系统的协调联供机制,建设综合调度管理中心。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设“1+4+N”市级节能监测服务平台二期,支持一批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拓展监测预警功能,扩大监测范围。

二、着力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

(一)增强园林绿化系统碳汇能力

突出发挥园林绿化对改善城市微气候的作用,增强城市绿地、森林、湖泊、湿地等自然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温等方面的生态功能。以提升林业碳汇为核心,加强生态建设及管护,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在山区、平原和城市,分类实施山区森林碳汇巩固提升、38万亩平原造林管护增汇、城乡园林绿地建设增汇工程。加快推进湿地恢复建设,扩展城市湿地系统,开展湿地固碳试点,增强湿地储碳能力。

(二)提升农业减源增汇能力

大力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推广农业生产节能设施设备,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优化农业耕作方式,减少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领域减源增汇。

(三)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构建废弃物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减少垃圾填埋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推广循环经济新技术、新工艺,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资源化、规范化处置。

三、增强极端气候事件应急能力

(一)提高极端气候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研究极端气候事件发生规律,开展不同区域气候灾害风险及损失评估、重大项目气候影响评估和结果跟踪等,健全覆盖全市的气象监测和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气候变化风险治理体系,制定抗御不同类型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消防、防洪等设施能力,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救灾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配置各类防灾减灾资源,提升气候灾害预警应急能力、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提升重点领域和脆弱地区适应能力

区分常规性气候风险和极端风险,建立多部门、多灾种、多主体、跨区域的协同治理和决策机制,努力提升城市重点领域和脆弱地区的气候综合风险治理能力。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可能发展蔓延的疾病流行规律及防治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知识普及教育,逐步完善监测监控网络和数据库平台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病人、残疾人等容易受极端气候事件影响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尽可能降低气候风险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试点示范建设

积极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绿色低碳试点和示范建设,制定评价标准,建立考评机制,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的样板区。以功能性小城镇为重点,突出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打造10个低碳乡镇,使之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典范”。以新建社区和基础条件较好的既有社区为突破口,创建50个低碳社区,使之成为普及低碳生活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的“新标杆”。结合生态建设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实施一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CBD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区,使之成为带动低碳发展的“新引擎”。以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北京、张家口两地统筹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场馆,使之成为绿色冬奥的“新名片”。开展气候适应型区域试点,提升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

专栏9: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行动

实现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从2016年开始,每年发布城市年度碳排放报告。针对2022年冬奥会各主要活动场馆,确定碳排放边界和基准线,从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环节,对排放情况实行第三方评估。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主要场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实现运行能耗和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研究2022年冬奥会碳中和补偿机制,通过林业碳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和排放配额等交易产品,以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冬奥会活动及参与冬奥会人员的全部碳中和。

第八章 加强京津冀节能减碳区域合作

把节能减碳领域区域合作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协同互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和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有力促进京津冀生态环保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一、创新区域合作机制

推动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项目能耗统计制度和指标分担机制。完善碳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碳交易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区域之间重大项目投资,特别是北京向周边地区转移项目的联动管理,共同强化能评的源头控制作用。积极推进京津冀节能低碳标准一体化进程,逐渐同步执行先进适用的节能和碳排放控制标准。推动京冀“3+2”(北京市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京津冀协同共建区(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机制、新模式。

二、加强清洁能源合作开发

共同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发电资源,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高效电源上网,扩大绿色电力消费,2020年外调绿色电力达到100亿千瓦时。推进区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高标准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共同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三、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合作

支持北京企业、科研机构加大技术转移输出力度,积极参与津冀地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环保低碳改造。支持京津冀三地企业和机构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协同推动区域传统产业升级和生态环境改善。支持本市节能低碳专业服务企业与津冀企业合作共建产业联盟,共同承担京津冀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项目。支持三地企业合作共建京津冀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园和循环经济联合体,打造区域节能环保产业链。

四、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完善低碳发展区域格局和产业政策,做好区域内的产业转移承接和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协同推进碳排放控制,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碳汇林和湿地建设力度,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打造一批跨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不断提升碳汇能力。加强极端气候预警合作,协同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日常+应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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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北京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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