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第二批通过联合验收的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和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88666012(兼传真)
市财政局88666331(兼传真)
长沙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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