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技术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7月7日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留言本
CopyRight 2008-2009 零排放汽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