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建城市充换电站15座
今年河南全省将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35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其中,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省辖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新建住宅停车位要能充电
《意见》明确,要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建设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各地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
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对于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也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
2020年建成城际快充网络
《意见》规定,要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另外,我省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省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
鼓励充换电站联姻商业地产
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及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鼓励个人将拥有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
另外,我省还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而对于个人来说,今后还将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在郑建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
按照规划,我省将建设郑州新能源客车、纯电动乘用车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基地。2016年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8万辆以上。到2020年,形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客车、纯电动乘用车制造中心。
在整车制造发展方面,将推动河南速达、河南力帆、河南森源三家公司对照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产能。鼓励腾讯公司、和谐集团、富士康集团联合引进国际新能源汽车开发团队,以开发设计带动建设出口型整车基地,创造条件吸引国际新能源汽车企业布局郑州,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研究基地。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