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5月18日,物价部门明确了南昌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具体为: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80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26元(含电费)。充电服务价格可向下浮动,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
南京
江苏省出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的政策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公里)= 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90%。
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上述两项公式中,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是指江苏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燃油变动价格以执行天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的具体价格水平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测算、公布最高执行价格。
2016年1月8日,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调整纯电动的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费最高价格,每公里分别下调0.10元、0.11元,调整后的纯电动的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最高价格每公里分别为1.59、0.57元。
纯电动的客车(12m)、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仍按宁价工[2015]97号文件执行,每千瓦时分别为1.23元、1.44元。本通知自2016年1月10日起执行。
河北
河北制定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每公里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0.5元。
济南
济南市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其他车型纯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待投入运行后另行核定公布。
佛山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0.7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电动车1.2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1.7元/公里;七座及以下电动车0.4元/公里。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换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惠州
惠州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 0.75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上限价,允许下浮。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充电服务经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企业自行制定。
青岛
青岛市已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5元/千瓦时。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合肥
2015年11月19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中准价格为0.75元,其中: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充电桩服务价格可上浮30%;未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没有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按中准价格0.75元/kwh执行;普天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对江淮和悦电动出租车公司等大客户在不突破规定的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中准价格和大工业电价基础上实行打包优惠价格。
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在直流快速充电桩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下浮30%,即0.53元/kwh;其中:利用电动汽车用户单位场地、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的充电桩,其充电服务价格在不高于规定的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53元/kwh(经营企业通过政府招投标确定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价格执行)。
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定价制定,即:1.40元/公里。
深圳
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深圳市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费标准继续时效性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16年1月1日起,最高限价上调为每千瓦时1.00元(不区分车型)试行,允许下浮。换电服务费、电池租赁费、电池维护(保)费等暂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广州
2016年1月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充电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公交车充电服务费0.8元/千瓦时,非公交车充电服务费1.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再另收停车费用。以上试行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双方可协商下调,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厦门
2015年11月18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费标准(不含电费)上限按1.2元/千瓦时收取,下浮不限。
无锡
2016年3月8日,无锡市物价局公布《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和明确相关问题的通知》,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是以江苏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燃油变动价格和执行天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
市区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现行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最高价格1.19元/千瓦时,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价格1.47元/千瓦时。
太原
2月26日,太原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我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纯电动汽车(七座及以下)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最高服务费暂定为0.45元/千瓦时。充电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
德州
2016年2月4日,德州市物价局下发《德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德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电动公交汽车服务费最高为0.5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55元/千瓦时。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时段的划分为: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尖峰时段(6月-8月)10:30-11:30,19:00-21:00;低谷时段23:00-7:00 其他时段为平时段。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执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执行,平时段电价执行电度电价。
重庆
2016年1月11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公布《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按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以电价为计费依据,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试行一年。
东营
2016年2月4日,东营市物价局发出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电动公交车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电动公交车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为0.65元/千瓦时。以上2项充电服务费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允许下浮。
泰安
近日,泰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明确了泰安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5元/千瓦时。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可在最高上限范围内给予用户优惠。
苏州
2016年1月6日,苏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苏州市纯电动客车(12m)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公告》,对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1.21元/千瓦时。本通知自2016年1月10日起执行。
珠海
2015年12月15日,珠海市发改局核定了珠海驿联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充电度数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1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允许下浮。该收费标准从2015年12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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