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南昌市街头巡逻的万警官称,他们的四轮电动巡逻车已改为有驾照的同事在开。省城一初中生遭无牌四轮电动执法车轧亡后,交警部门按机动车处理该事件,认定肇事司机属无证驾驶。这让经常驾驶类似电动执法车的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没有想到。对此,南昌市交管局回应,目前他们正在准备材料上报市政府,讨论如何统一管理此类四轮电动车。
现状:无牌四轮电动车跑得欢
南昌街头,快速行驶的老年人代步车、没有牌照的四轮电动巡逻车随处可见。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按规定不能上路的四轮电动车该怎么处理?记者来到南昌市洪城路售卖电动车一条街发现,不断有人在这里购买四轮电动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还有速度更快的。”一名售后人员介绍,价格在1万到2万元的车都有。
不少四轮电动车已经成为职能部门的巡逻车。按《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非机动车时速限制最高不得超过15公里,而街头上行驶的四轮电动车不管体型还是速度都严重超标。这种车既无生产许可也无销售准入,上不了牌,属于超标电动车。
监管:交警称难管执法车辆
交管部门依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而四轮电动车尚未纳入产品目录,所谓“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均不在国家生产目录内,因此车辆管理部门无法对其注册登记、核发号牌。此类四轮电动车是严禁上路行驶的,只能在公园、景区、厂区等封闭环境下使用。
不管是南昌之前开展的“五车”整治还是去年开展的电瓶车综合治理工作,四轮电动车都在治理行列,但目前城管、公安等部门都存在用四轮电动车上路执法情况。“如果是个人开车上路,我们还好查处,但职能部门的巡逻车,我们比较难管理。”采访中,多名路面执勤交警无奈地说。
记者从多个执法部门了解到,南昌市目前的四轮电动执法车辆,并非统一配发,有的为区政府购买,有的为镇政府购买。在问到购买初衷时,相关人员都称“因为这种电动车价格便宜,也比较方便”。而对于采购时是否知道此类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他们纷纷表示“不知道”。
呼吁:各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
“上次我在红谷滩翠苑路,一辆无牌执法四轮电动车直接闯红灯过来,幸好我及时打方向盘,不然就撞到一起了。”南昌市民陈先生说,这样的四轮电动执法车肆意在路上违法行驶,不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执法部门的形象。
据悉,四轮电动车闯祸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如今年4月7日,甘肃敦煌76岁老人沈某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回家,在十字路口处与他人车辆相撞。经鉴定沈某属醉酒驾驶,法院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是要重视起来了!”南昌一事故科民警称,这样的四轮电动车发生事故后一般都认定为非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驾驶员没有驾照就是无证驾驶,出事需要负主要责任;另外,由于车无法购买保险,发生意外后赔偿问题也很难落实,特别是执法车辆。
“四轮电动车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如何整治,需要各相关部门配合。”该事故科民警称,工商、交警等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严管四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是该有一个部门出面解决这个事情,不然我们这些基层执法者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东湖区一城管中队负责人称,这类四轮电动车到底怎么定性,要不要上牌,怎么上牌,能不能开到路上,都要给个明确说法。
全国多地已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关于四轮电动车如何管理,全国多地都有过讨论。其中,河南商丘、四川雅安、河北邢台、湖北襄阳等地均出台了低速电动汽车相关管理办法。而福建省在今年1月出台的《福建省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更详细规定了低速电动汽车定义、技术要求、备案检测、运行管理等方面细则。其中规定,驾驶低速电动汽车应取得C3(含)以上驾驶证。低速电动汽车应取得号牌、行驶证,并参照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每年要进行年检,报废期限为8年或16万公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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