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指出,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当持准驾车型为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应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车道行驶。
7月底,家住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的电动四轮车车主王先生来到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车管所办理审车、上牌照业务,经过民警验车、登记、拍照后,王先生选到了自己满意的"商丘四轮00069"号车牌。这是该市首辆正式挂上牌照的电动四轮车。
据商丘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韩光辉介绍,电动车标示牌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功能甚至超过了机动车牌。以后凡是在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只要有违法违章行为都可以自动识别、自动记录,尤其是电动四轮车,将实行严格的机动车管理模式,这也意味着商丘市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走上了标示化管理的轨道。希望广大车主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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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电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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