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联合发出通知,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以及符合要求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同时,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这是继去年免除购置税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又一利好。”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认为,与购置税不同的是,虽然车船税的税率较低,免除税费的数额也不会很大,但是随着诸多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不断出台,其产生的叠加效应还是值得期待的。
来源:网易新闻
2、云南四城将推新能源汽车 停车场及高速路服务区将建充电设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布,到2015年底,云南省将在昆明、丽江、玉溪、大理4地推广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昆明所占名额为3400辆;推广范围将重点涵盖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车辆、环卫、物流、邮政、特种车等领域;示范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客车、公务车辆、环卫车、物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来源:云南网
3、电池供应不足成“灾难”:政策热难解现实焦虑
“新能源汽车的确供不应求。”5月15日江淮汽车副总经理张金汉告诉记者,虽然各个厂家都推出了新能源汽车,但其配套体系并不完善,特别是动力电池,由于生产周期长,缺货很多。
来源:搜狐科技
4、杭州私人购买或租赁新能源汽车 截至目前已有1.13万辆
自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以来,杭州涌现了万向、吉利、众泰、东风裕隆等一批龙头企业,比亚迪、长江汽车、越西客车等国内新能源汽车知名企业相继落户,形成了从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到整车生产研发制造产业链,并实现了主城区5公里服务半径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化,可以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杭州方阵”已经粗具雏形。
来源:杭州网
5、北京开征“充电服务费” 新能源车推广或再现隐忧
自2015年6月1日起,电动车在公共充电桩充电将收取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电量 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记者采访发现,北京不少“准新能源”车主表示要延缓 或放弃购买新能源汽车,转向传统汽车,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表示遗憾:“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刚刚有些眉目的 时候,向消费者收取这种数额的服务费就如杀鸡取卵,操之过急。我们已经投入了如此多的力量来推广新能源,现在更应该小心翼翼地保护良好势头,我个人不建议 这项政策推广。”
来源:盖世汽车网
6、LG化学将向长城汽车提供电动车电池
据LG化学方面17日消息,近日该公司与中国最大SUV(运动型多用途汽车)和皮卡制造商长城汽车签署了电动车电池供应合同。根据合同,LG化学将为长城汽车自2017年起批量生产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车型提供电池。
来源:新浪财经
7、特锐德与东风特汽就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签合作协议
特锐德(300001,SZ)5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于2015年5月18日与东风特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方面,特来电新能源拟与东风特汽在新能源汽车销售、4S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充电云平台等方面展开合作。
来源:凤凰财经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