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补贴政策:地方财政(含省、市补贴)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 2013 年补贴标准 1:1 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包含中小客车竞价收入中安排的 1 万元)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 60%。
其他政策:1、因环境污染对机动车限行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约束。
2、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上牌“绿色通道”。
3、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完成信息公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优先办理牌照等业务,新能源汽车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江苏
补贴政策: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0万元;6米-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可按补贴标准上限执行);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10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1.8万元、轴距大于2.45米每辆2.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模式下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家补贴的40%给予补贴;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具体为每千瓦800元-1200元。
省级财政资金对车辆购置、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范围由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扩大到全省范围。
2016年-2020年省财政继续对新能源汽车购车和充电实施建设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在2015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情况作适当调整。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每款车型省财政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他政策:1、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注册和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做好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工作,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2、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
南昌
补贴政策:
序号
车辆用途
车辆类型
补助标准(万元)
1
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
纯电动客车(L≥10)
15.00
2
纯电动客车(10>L≥8)
11.00
3
纯电动客车(8>L≥6)
8.50
4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
8.00
5
城市出租
纯电动乘用车(R≥250)
2.00
6
纯电动乘用车(250>R≥150)
1.00
7
纯电动乘用车(150>R≥80)
1.00
8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
1.00
9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
纯电动乘用车(R≥250)
4.40
10
纯电动乘用车(250>R≥150)
3.60
11
纯电动乘用车(150>R≥80)
2.50
12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
2.40
13
邮政、物流、环卫、电力、服务等
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
4.20
说明
1.本标准补贴范围为实施方案计划内,经责任部门批准的车辆。
2.其他用途车辆按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3.客车:车长L(米);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4.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按动力电池容量计算,每1KWh南昌市补助标准为1400元。
其他政策:1、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
2、减免新能源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
3、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减半收取停车费。
甘肃
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市、县财政补贴办法,对我省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其他政策:1、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
2、新能源汽车可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
3、对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保险分类管理并给予优惠和便利。
4、凡是在甘肃省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
泸州
补贴政策: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中央财政按公示的补助标准足额补助后,加上泸州市补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计税价的60%。
其他政策:1、免收牌照办理费用。
2、发放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标识,实行专门号段管理。使用专门号段的,在非高峰时段(9:00—17:00)可行驶市内公交车专用车道。机动车所有人不愿使用专门号段的,也可在互联网上自助编选小型汽车号牌号码,或在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非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号段内选号。如选择非专门号段,因无法和其它社会车辆识别,则视为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放弃非高峰时段(9:00—17:00)在市内公交车专用车道上行驶的权利,即如果在非高峰时段(9:00—17:00)在市内公交车专用车道上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按道路交通违章予以处理。
3、自购买之日次月起享受100元/月停车费补助,补助金额在推广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给车主。
邢台
补贴政策:推广阶段内(2014年-2015年),在享受中央财政、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视市级财力状况,对购车用户给予省补贴标准一定比例的补贴。
其他政策:1、对推广阶段(2014年-2015年),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在我市购置注册的所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
2、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车辆通行费。
3、为新能源汽车发放、装贴特殊标识,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4、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辆登记、年检等业务,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昆明
补贴政策: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其他政策:1、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2、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
3、对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4、对符合城市配送需求,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含城市配送车、搬家运输车等)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货车入城通行证”。
5、对符合城市客运需求,从事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入城通行证”。
山西
补贴政策: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
其他政策: 1、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2、免收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费用。
3、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4、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标注的燃气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车,在山西省境内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合肥
补贴政策:合肥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纯电续驶历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其他政策:1、新能源汽车车主可免交125元/辆的牌照费。
2、在市区道路停车,可免交临时停车费。
3、合肥还将对1.5吨以下电动物流车辆,发放全市范围通行证,使其享有在一环以内和高架道路、立交桥上行驶的权利。
大连
补贴政策: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其补助范围为2.52万-4.32万。
其他政策:在大连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还可享受车辆不受限行限制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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