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即将过去,回顾2014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如科技部部长万钢所说:“利好不断”。各种政策接连出台,让人有些目不暇接,并且出台直接影响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截止到11月份新能源汽车生产5.67万辆,同比增长5倍。
让我们先看看那些影响新能源车市的国家政策,2014年国家共出台了16个新能源汽车政策,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出台3项(包括共同签署,下同),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别出台6项,科技部出台5项,工信部出台10项。工信部成为2014年出台新能源汽车政策最多的部门。
未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标准,充电设施强制标准,不限行、免过路费、可走公交车道等一揽子优惠政策或将在2015年陆续出台。届时,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更加热火朝天。
这些中央级政策连续出台,已经初步构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完整的政策框架。各项政策各有千秋,各有侧重,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各有不同,遴选出2014年那些影响新能源车市的十大政策,并加以点评,以飨读者。
NO.1《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加快新能源车推广意见,提出八大项30个小项的全面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并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点评:这是中央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一次完整阐释。在此之前,只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覆盖面有此广度,在执行层面,则是最为实用的一份文件。也许可以称之为“马凯版”新能源汽车政策蓝图。
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此次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接此《意见》,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分拆任务,各自落实,才有了免购置税政策落实、政府机关采购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办法等政策的落实。
NO.2《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1月28日,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点评:此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调整距上次补贴政策不足5个月,说明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性,因此此次补贴政策不仅加大了补贴力度,而且承诺补贴具有持续性,给参与研发推广的企业吃了定心丸。
据媒体报道,补贴标准的调整是在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调研新能源车企,听取车企意见之后做出的调整,显示出主管领导开门问政的姿态和践行。
NO.3《关于支持沈阳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4年2月8日,四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沈阳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内蒙古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等12个城市和区域共计26个城市为第二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
点评:若再加上2013年11月,四部委公布的28个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的数量达到了40个,涉及的城市数量达到88个,离全国推广仅有一小步。这两批示范城市的公布事隔不到2个月,连续快速出台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反映政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和决心。
NO.4《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6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1号到2017年12月31号,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次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获许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三类车型。
点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免除较大的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较大的促进了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11月份新能源汽车生产5.67万辆,同比增长5倍,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历史性的突破,1-11月累计销量达5.3万辆,新能源汽车消费热潮似乎正迎面而来。同时,新能源汽车销量的高速增长也将会使各产业链企业受益。
NO.5《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性文件正式出台。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点评:国家相关部门即将对各个示范城市的推广结果做“中期评估”,四部委此次下发充电设施补贴政策便是对评估的一个支持政策,是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奖励,通过奖励的办法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
NO.6《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2014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点评: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还是需要政府“买单”的模式加强引导,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引导私人购买,促进企业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形成良性循环。如果该方案完全执行,公务新能源车采购将大幅提升新能源车销量。
NO.7《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
10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到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
点评:近年来,由于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治理情况最为严峻,而新能源汽车的替代工作对治理雾霾非常有效。同时,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将加速建设,有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应用进程。
NO.8《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2014年10月16日,工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力促国内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降至6.9L/百公里的目标。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企业,《通知》还推出了五项力度前所未有的惩罚性措施。
点评:根据乘用车第四阶段标准,汽车企业面临的除了2015年6.9L/百公里的目标,还有2020年5.0L/百公里的平均油耗目标。为了实现更为苛刻的2020年5.0L/百公里的平均油耗目标,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多数企业做出的选择。
NO.9《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30日,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点评:该充换电设施用电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电设施建设,打破长期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
NO.1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箱通用要求》
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箱通用要求》等494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1)及2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2)。其中,汽车行业标准26项、化工行业标准38项、冶金行业标准56项、有色行业标准124项、建材行业标准51项、黄金行业标准1项、稀土行业标准7项、纺织行业标准38项、包装行业标准2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项、电子行业标准33项、通信行业标准117项。
点评:该标准是国内针对动力蓄电池箱的第一个标准,为我国各类动力电池系统的设计制造、生产应用和质量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加强行业管理均有重要意义。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