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模式
2014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影响:
该方案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明确了新的发展路径。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长期以来,仅靠个人消费者难以延续,因此在发展初期还是需要政府“买单”的模式来加强引导。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环保车等为先发力量,此部分需求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引爆点”。
■统一推广目录
2014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加快新能源车推广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在上海市的示范效应下,其他地方也将逐步取消补贴车型目录。
影响:
统一目录主要为解决地方标准不一的进入壁垒,狭隘的地方保护不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也不利于地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免征购置税
从2014年9月1日起,在国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次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获许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三类车型。
影响:
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的免税与补贴举措,是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促进销售与消费的硬性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免去相应的征税,使企业与消费者在降低成本上大有益处;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相应的补贴,使消费者能够争相购买新能源汽车热情显现,这样的利好现象越多,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也就越顺利。
■强制燃料消耗量达标
2014年10月16日,工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力促国内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降至6.9L/百公里的目标。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企业,《通知》还推出了五项力度前所未有的惩罚性措施。
影响:
根据乘用车第四阶段标准,汽车企业面临的除了2015年6.9L/百公里的目标,还有2020年5.0L/百公里的平均油耗目标。为了实现更为苛刻的2020年5.0L/百公里的平均油耗目标,发展新能源以及混合动力技术成为多数企业做出的选择。
■公共服务领域推广
2014年10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到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
影响:
之所以将京津冀打造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示范区域,是因为以上地区的大气治理情况最为严峻,而新能源汽车的替代工作对治理雾霾非常有效。基础设施加速建设,有望加速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应用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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