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为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底,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4.5万辆,其中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4000辆。
方案提出,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柴油。到2014年底,全省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1万辆。到2015年底,全省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各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城市不低于30%。大力推进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电子执法,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地区
淘汰任务(辆)
广州
77680
深圳
121823
珠海
19875
汕头
12220
佛山
48733
韶关
4697
河源
5081
梅州
6838
惠州
24212
汕尾
3028
东莞
69200
中山
35513
江门
32077
阳江
4178
湛江
10915
茂名
12960
肇庆
22073
清远
10160
潮州
5136
揭阳
6354
云浮
5630
顺德
22671
合计
56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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