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15年将推广应用1035辆新能源汽车。
8月15日,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15年,该市将推广应用1035辆新能源汽车。
建设无轨电车示范运营工程
公交车是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应用领域。根据方案,在城区,将建设一条纯电动公交示范线,运营车辆不少于30台。同时,城区还将建设完成一个无轨电车示范运营工程。配合新能源公交车,该市还将建设清石、栗雨、金山、武广西4个公交充电基地。
特种领域也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根据方案,到2015年,株洲市将推广应用40台新能源环卫车、30台新能源邮政投送车。
此外,该市还将在出租车、公务用车、物流用车、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新能源车辆。
支持本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株洲市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将在此次推广行动中受益。
方案强调,将重点支持南车时代电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支持北汽株洲分公司电动乘用车产品规模化生产,支持南车株机超级电容无轨电车在株洲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支持南方宇航邮政、巡逻、物流、环卫等新能源特种车辆在县(市)推广。
同时,株洲市还将支持引导本土企业发展中低速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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