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的通知
2014-08-01 09:28:40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条
上海地方标准《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明确,电动车的质保期应为3年或8万公里,动力电池应为5年或10万公里。
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T634-2012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
此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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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电动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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