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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申先建桩后卖车 多数消费者持异议

2014-07-25 22:13:47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电动车企执行先建桩后卖车的规定。多数消费者认为此规定会打击购车意愿。

(记者 杜俊仪)7月21日,北京市发改委召集在京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开会表示,车企是私人建充电桩的责任主体,为了保证消费者用车安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建桩后卖车的规定,对不满足车位充电桩安装条件的客户,原则上不允许企业卖车。

北京此前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摇号政策,就要求新能源摇号资格需具备充电条件,遵循“一车一桩”的原则。但是在摇号申请页面上,并没有相应提示,审核过程中也无法一一排查申请者是否有车位来安装充电桩。因此申请人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情况比比皆是。

根据几家新能源目录车企在会议上汇报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以及私人充电桩建设情况,购车人数远低于摇号申请人数,个人充电桩的安装率也低于50%。针对此项情况,北京相关部门要求车企总结反馈在销售以及建桩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协作克服,对症下药。有业内人士指出,先建桩后卖车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私人建桩数量,避免“飞线充电”等危险情况,保障消费者充电安全,但是另一方面也会加大购车阻力,延缓市场销售。

一位参会的车企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既然有资格拿到指标,车企作为商家,本质上没有权利拒绝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另外据华商三优负责人介绍,一位客户从实地勘察到建桩成功平均需花一个半月时间。“消费者交了订金后急需用车,如果得等上一两个月把充电桩建好后才能提车,这会造成很多矛盾和冲突。”上述车企负责人表示。在他看来,除非政府从源头把控,没有停车位的消费者不得申请指标,否则会给后续的推广造成很多隐患。

目前北京市场销售最好的两款电动汽车江淮iEV4和北汽E150EV,售价在10万元以内。业内人士分析,购买此类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大多为普通老百姓,花高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来建桩明显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政策应该灵活制定,能在单位、公共充电桩解决充电问题的不需要强制‘一车一桩’,这也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

现行政策将私人充电桩建设与拥有停车位捆绑在一起。但是,目前北京540万辆左右的汽车只有276万个车位,传统汽车尚无处可停,对于需“占地建桩”的电动汽车来说阻力更大。不少车企对此表示担忧,“这样强制要求很容易打击无车位消费者们的信心,比传统车购买的阻力更大。希望政府考虑实际情况,多方合力解决充电问题。”

有消费者在购车时听闻此消息,对必须先建桩后买车感到不满。建充电桩意味着必须有个人的固定停车位,而在北京这种“寸土寸金”的城市,停车位的售价往往高达数十万。在一些老小区甚至没有车位划分,这给私人建桩带来很大难度。消费者王先生称,虽然由车企需负责建桩,但消费者为建桩付出的财力、物力成本也很大,直接影响购车意愿。

宋先生刚买电动汽车不久,他居住的小区的停车位都是公共使用,单建充电桩需和居委会申请。但宋先生不愿给同小区的居民带来麻烦,一直在4S店或者北京理工大学内给车充电。“私人充电桩建设也需看个人意愿,没有停车位的依靠单位充电、就近4S店或者公共领域的充电桩也能解决充电问题。”

少数拥有停车位的车主对此项规定无异议,认为能促进个人充电桩安装进程。大部分车主认为这是变相要求有停车位,增大购车难度。“如果今年北京建立1000个快充桩的计划能完成,私家车去充电也绰绰有余了。”一位消费者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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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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