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指出广东省将在2015年前在广州市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车,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新能源车达到4.5万辆。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粤东西北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可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技厅
2014年6月18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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