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6月前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4 .5万辆新能源汽车,即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广州1万辆、深圳2 .5万辆、珠海1500辆、佛山2000辆、惠州1500辆等任务。
近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省长朱小丹在会上强调,国家四部委已正式发文将珠三角地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域,明确到2016年6月前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4 .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目标。落实各市量化任务,即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广州1万辆、深圳2 .5万辆、珠海1500辆、佛山2000辆、惠州1500辆、东莞2600辆、中山1500辆、江门450辆、肇庆450辆任务。
目前,江门市相关部门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主要还是侧重于公交等公共交通用车方面,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方面仍相对滞后。这主要体现为暂无开放性的充电设施、地方性补贴文件仍未出台等。
可以看出,江门市的任务与其他仅为其他珠三角城市最低任务的三分之一。但能否在一年半内,完成这450辆,还需要看江门相关部门有何落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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