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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新建民用建筑 停车场电动车车位或占三成

2014-04-29 10:17:04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主城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按30%设置。

为了保护环境,现在电动汽车也是越来越多,政府还推出了相关的补贴政策。不过,电动车在哪儿充电?却成了一个新问题。以后,这个问题将以法规形式得到解决。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到,主城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按30%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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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新停车场电动车车位占三成

按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超过50万辆,占乘用车市场的8%左右;到2020年将占乘用车市场的20%左右。快速增加的电动车,需要更多能充电的停车位。不过,现在国内各大城市,为电动车设计的车位都是“稀缺资源”。这也是重庆出台意见稿的原因。

意见稿规定,主城区新建民用建筑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按30%设置为宜,主城周边及郊县按20%设置;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需求量配置。

停车位内设快速充电区

意见稿表示,在民用建筑的停车库(场)内,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快速充电区。而电动车停车位应集中布置,但每个集中充电区充电停车位数量不得大于50辆。

为什么每个区域不应大于50辆?

最主要是从节能和节约投资考虑,电动汽车停车位集中布置并靠近配电室,供电线路最短,电力损耗最小;对于大型停车库(场),配套服务的范围较大,电动汽车停车位集中布置将造成停车后步行距离较长,给使用带来不便。

意见稿还规定,大型停车库(场)应设置多个分散的电动汽车停车区,并靠近停车库(场)出口处。充电停车位应优先布置在室内车库中。

充电设备的布置也有要求

同时,规范还对充电设备布置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充电设备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还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等等。

值得留意的是,《规范》中提到,充电设备的布置应靠近充电车位以便于充电,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净距不应小于0.4米。

旧停车场宜改造出充电停车区

新建民用建筑停车场设停车位,那么旧停车场怎么办?意见稿对此也有涉及。

意见稿表示,新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和充电的专用停车区。而在已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宜通过技术改造措施,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和充电的专用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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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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