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至2015年,江西省级财政配套预算1亿元,支持南昌、宜春、萍乡等7个城市推广应用5300辆新能源汽车。
记者4月13日获悉,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于4月11日在南昌召开。会议明确,从今年至2015年,江西省级财政配套预算1亿元,支持南昌、宜春、萍乡等7个城市推广应用5300辆新能源汽车。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改善交通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省决定由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等7个城市组成城市群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此,江西出台了《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至2015年,全省将组织建立省内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以南昌市为龙头,带动宜春、九江、赣州、抚州、萍乡、上饶等省内6个城市,建设江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0个电池配送站、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做好新能源汽车质量评价、安全管理。
据悉,5300辆新能源汽车将在7个城市的公交、出租车、中短途客运、个人乘用购车、公务用车、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市政环卫用车、电力电信燃气水业等领域推广应用。通过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和社会投资,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总投资额预计为27.50亿元。
心情指数模块
digg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人民网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推荐][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