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3日从大连市经信委获悉,大连市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正在酝酿中,有望近期颁布实施。其中除将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外,私人购车者也将获得地方财政的配套补贴,与中央财政补贴构成“双补”。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连市已搭建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体系框架,正在起草会签《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有望近期颁布实施。其中,对符合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地方财政将一次性按中央财政补贴的一定比例再次给予配套补贴。此外,大连市还将继续推动城市公交系统大力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领域的应用,加大邮政环卫等领域及全市各大景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下一步,大连市将针对示范推广扶持资金管理、住宅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加装充电桩、充点电价收取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
去年,大连市已启动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截至年底,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06辆,其中私人购买纯电动轿车136辆。为探索纯电动出租车运营模式,投放了5辆纯电动出租车试运行。
2009年初,大连市被列入国家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至2012年试点工作收尾,已在公交、出租车、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投放示范车辆1300多辆,累计获中央财政示范推广补助资金1.3亿元。同时,大连市也配套实施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对已购置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车辆购置税费补贴50%;对混合动力公交车,采取差价补贴方式购置,即部分高于传统车价格的资金由政府承担;为纯电动车配套的充电站等基础设施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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