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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汽车无监管?全国十余个管理办法一览

2014-03-21 09:47:14 零排放汽车网-专注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节能汽车等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 0

·目前微型电动车亟待解决这些技术、环保、上路管理等问题,同时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规范,以政策法规等形式来进行整治,其未来的路才能走得更远。

2014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四轮车非法生产和销售的乱象。其他媒体的后续报道,则将报道重心转向了微型电动车(或称低速电动车)。

诸多报道称,微型电动车在现实中无人监管,极大影响了交通秩序和产品市场。其实,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广东等省对低速电动车亮起绿灯的地方,已经出台了十余个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整理九个省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管理政策,以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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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山东对低速电动车扶持力度最早,全国第一个地方管理条例、全国最早的试点城市、全国第一家行业技术地方联盟、全国第一部行业技术参考标准,全都从这里面世。

据了解,低速电动车是山东新能源汽车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目前有时风集团、唐骏电动汽车、济南宝雅、山东比德文电动车业、德州富路车业、山东英克莱集团、山东海滨车业、青岛澳柯玛、泰安航天特车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主要产品有公园、公安巡逻,旅游观光等场地用车和城乡结合部的乘用车以及出口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低速乘用车。

2009年8月,全国首部低速电动车地区级管理法规在山东公布,这部名为《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地方法规,确定了低速电动车在山东地区合法性。

2009年9月,全国第一家主推低速电动车的行业组织—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成立。

2011年8月,全国首个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性标准在山东发布。

2012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其中:到2015年,山东省微型电动车规划目标30万辆;支持微型电动车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尽快达到国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公告资质,采用新能源动力电池发展纯电动乘用车。

《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的方式进行。

该办法所称低速电动车系指以铅酸蓄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动力源,由功率不大于10KW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

低速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00kg,乘员不超过4人,总质量不超过1200kg,最高速度不超过50km/h。低速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长×宽×高)≤4600mm×1800mm×1650mm(4200X1700X1550);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100km;百公里经济耗电量≤15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50mm。低速电动车电池寿命,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应不低于完全充放电1000次,氢燃料电池应不低于2000小时。

山东《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山东在微型电动车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在2011年7月,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制定发布了行业自律性企业标准《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3700SDL 0001~2011),界定了微型电动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介于电动乘用车与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之间,此标准中提出了微型电动车的一般要求、基本性能要求、安全与环保要求和可靠性要求等技术要求,确定了低速电动汽车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入库、运输和贮存规范。另外在2011年向工信部等部门提交在山东省内开展微型电动车示范运营的申请。2011年8月1日推出通用技术条件。

山东通用技术标准

参数

指标

整车整备质量

≤1000kg

乘员

≤4人

总质量

≤1200kg

最高速度

≤50km/h

外廓尺寸

≤4600/1800/1650

出厂时一次充足电 经济续驶里程

≥100km

百公里经济耗电量

≤15kWh

侧倾稳定角

≥35°

最大爬坡能力

≥20%

最小离地间隙

≥150mm

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寿命

≥完全充放电1000次

氢燃料电池

≥2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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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娇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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